关于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3-09-06浏览次数:197

各中心(办):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浙教电传【2013】264号文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以及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后勤服务总公司、总务处各中心(办)结合假期前安全检查和暑期安全自查情况于9月9日前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消防、技防、交通、建筑施工、水电气、机械设备、食品及学生宿舍、出租商铺、文化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工作要求:
1、请各中心于2013年9月9日下午3点前将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中心(办)负责人确认后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liuna@hdu.edu.cn。
2、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中心(办)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形成好的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形成日常工作的标准规范,将安全检查作为经常性的工作,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提升后勤的安全保障能力。
后勤服务总公司、总务处
                                                                  2013年9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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