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保证同学们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0月14 日(周一)起恢复公寓熄灯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寓白天供电时间为:
周日至周四 06:20——23:00
周五至周六 06:20——24:00
对熄灯方式分为两种形式:自觉熄灯和统一熄灯。具体时间为:
周日至周四 22:50自觉熄灯, 23:00学校统一熄灯。周五至周六 23:50自觉熄灯, 24:00学校统一熄灯。
请同学们按照作息时间自觉熄灯,熄灯后不应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的休息。学校将对熄灯后同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反馈各学院。每天熄灯后,值班生活指导老师和进驻公寓辅导员将加强监督和管理。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并认真遵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杭电学[2013]251号,共同营造有序的学习生活的氛围,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
学生处 保卫处 后勤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