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学生公寓晚间熄灯制度的通知

作者:周艳龙发布时间:2015-03-18浏览次数:200

各位同学:
新学期已经就绪,气温冷暖适宜,为保证同学们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3月23日(周一)起恢复公寓熄灯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寓白天供电时间为:
周日至周四     06:20——23:00
周五至周六     06:20——24:00
二、 对熄灯方式分为两种形式:自觉熄灯和统一熄灯。具体时间为:
周日至周四 22:50自觉熄灯, 23:00学校统一熄灯。
周五至周六 23:50自觉熄灯, 24:00学校统一熄灯。
三、请同学们按照作息时间自觉熄灯,熄灯后不应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的休息。
  四、熄灯后,进驻公寓辅导员和值班生活指导老师将对熄灯后同学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反馈至各学院。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并认真遵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杭电学[2013]251号,共同营造有序的学习生活的氛围,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
                     
学生处    保卫处    后勤服务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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