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资产管理,摸清家底,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现计划组织开展公司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范围和内容(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对各中心、办公室所占有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指学校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经费购置的,杭州文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经费购置的除外)。
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盘亏、报废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二、资产清查目标:
将实物盘点与资产账务相结合,对所占有的各类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确保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确保各类账单凭证的完整、准确和真实,实现资产的分类管理,责任到人。
三、资产清查安排:
1、自查阶段。各部门根据要求对资产进行自查,5月15日前,完成学校帐上的资产清查的自查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汇总至综合办公室。5月25日前,完成后勤帐上的资产清查的自查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汇总至综合办公室。
对于学校帐上的资产,请所有人员进入学校资产系统对自己名下的资产逐条核对,网址192.168.100.150/gxzc(用户名为工号,密码默认登录为空),后点击页面上方的“资产清查”,再点击页面左边的“资产自查”。
如资产信息相符,则无需修改,点击“相符”,保存后提交;如有不符的情况,则将“自查状态”改为“不符”,并在“不符原因”中写明具体原因,不符原因可填:遗失、被盗、使用人已变、存放地点已变、使用单位已变等。
对拟报废的资产,需在数字化校园里的办公自动化系统里填写报废申请表进行报废。
不符原因为“遗失”、“被盗”等确属有账无物情况的,每件资产须填写1份“资产报损认定表”,交本部门资产管理员;
如存在有物无账资产(包括受赠未入账资产等),填写“有物无账资产表”,交本部门资产管理员。
2、汇总整理阶段。5月31日前,完成自查情况汇总、分类、整理,按要求上报至学校。
3、核查阶段。6月30日前,按学校要求配合做好资产核查。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效能考核。
后勤服务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