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用工、加强调解、促进和谐

作者:孙爱丽发布时间:2016-12-01浏览次数:138

11月29-30日,省仲裁院在临安举办了省部属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公司人事管理人员共4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由省仲裁院吴正院长和省高院亓述伟庭长等多位领导主讲。培训内容包括《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解读、人事争议处理实务、劳动争热点问题解析、劳动争议审判疑难问题、劳动争议问题及调解实务等。主讲人结合仲裁和审判工作实际遇到的典型案例和教学视频进行讲解,加深参训人员对培训内容的理解。
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逐年上升,集体性争议增加,争议处理难度越来越大,仲裁和审判工作压力与日俱增。仲裁院倡导各省部属单位在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的基础上,加强内部调解组织和协商机制的建设,通过调解和协商化解单位内部的劳动人事争议,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发生,促进单位和谐用工。
通过此次培训,公司人事管理员增强和提升了劳动法律知识和劳动纠纷处理技巧。今后,公司将多派员参与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员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劳动争议调解技能,积极推进公司规范用工,和谐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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