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2016]1号文件关于“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学校各部门、学院公务用车可自行联系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中标的九家定点租赁公司叫车(部门、学院直接与定点机构完成费用结算)。同时,杭州文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交通服务中心仍然承担学校各部门、学院联系用车服务(部门、学院将和交通服务中心实行内部转帐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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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