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杭电工会[2017]2号《关于做好二级教代会、分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精神,拟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文一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大会主要议题
1、听取并审议《文一公司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本届工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二级教代会组长联席会、分工会委员会委员
二、为确保大会顺利召开,成立筹备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如下:
(一)筹备委员会
1、职责:提出大会方案及主席团建议人选,确定大会议程,组织下设机构有序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力量开好职工代表大会。
2、人员组成:
主任:李中昌
副主任:许建立
秘书长:王术海
成员:林小惠、金琳、王明义、王术海
(二)下设机构
筹委会下设秘书组、组宣组、会务组和提案组
1、秘书组:
(1)职责:负责会议工作报告、文件的起草,会议文字资料的汇总、整理、印刷,按照筹备委员会的要求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协调工作。
(2)人员组成:
组长:王术海
成员:刘素娟 楼佳萍
2、组宣组
(1)职责:组织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负责代表的资格审查工作,组织代表有序参加会议,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等。
(2)人员组成:
组长:金琳
成员:宋凤洁 孙爱丽
3、会务组
(1)职责:负责大会会场的布置、会议服务的落实及会议用品的准备、发放等。
(2)人员组成:
组长:朱颖
成员:陈楚 刘娜
4、提案组
(1)职责:负责本次大会提案的汇总、审查和提交
(2)人员组成:
组长:林小惠
成员:陆慧娟 程春丽
三、选举产生代表
为切实有效地开好本次双代会,以分工会各工会小组为单位,遵循以下的原则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
(一)代表应具备基本条件
1、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公司在编职工且已加入工会,均可当选为双代会代表。
2、职工代表基本素质,关系到双代会的质量和参与文一公司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力度。因此,职工代表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素质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2)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具有民主管理能力,能积极参加公司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4)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处事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二)代表产生办法
双代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选举产生由工会组织实施,在本部门职工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方能进行,代表得票数须超过部门职工总数的半数票才能当选,不设“当然代表”,公司领导参加分管部门的选举。
(三)代表名额分配
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参照《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经校工会同意,职代会代表事业编制员工代表的人数为事业编制职工总数的50%,非事遍员工代表人数为非事编员工总数的5%。代表构成中女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30%,普通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30%,青年职工、有学历、有职称的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各代表团划分及具体名额如下表:
各代表团划分及具体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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