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文一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3-15浏览次数:238

 各工会小组:

为贯彻落实杭电工会[2017]2号《关于做好二级教代会、分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精神,拟于2017322日召开文一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大会主要议题

1、听取并审议《文一公司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本届工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二级教代会组长联席会、分工会委员会委员

二、为确保大会顺利召开,成立筹备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如下:

(一)筹备委员会

1、职责:提出大会方案及主席团建议人选,确定大会议程,组织下设机构有序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力量开好职工代表大会。

2、人员组成:

主任:李中昌

副主任:许建立

秘书长:王术海

成员:林小惠、金琳、王明义、王术海

(二)下设机构

筹委会下设秘书组、组宣组、会务组和提案组

1、秘书组:

1)职责:负责会议工作报告、文件的起草,会议文字资料的汇总、整理、印刷,按照筹备委员会的要求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协调工作。

2)人员组成:

组长:王术海

成员:刘素娟 楼佳萍

2、组宣组

1)职责:组织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负责代表的资格审查工作,组织代表有序参加会议,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等。

2)人员组成:

组长:金琳

成员:宋凤洁 孙爱丽

3、会务组

1)职责:负责大会会场的布置、会议服务的落实及会议用品的准备、发放等。

2)人员组成:

组长:朱颖

成员:陈楚 刘娜

4、提案组

1)职责:负责本次大会提案的汇总、审查和提交

2)人员组成:

组长:林小惠

成员:陆慧娟 程春丽

三、选举产生代表

为切实有效地开好本次双代会,以分工会各工会小组为单位,遵循以下的原则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

(一)代表应具备基本条件

1、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公司在编职工且已加入工会,均可当选为双代会代表。

2、职工代表基本素质,关系到双代会的质量和参与文一公司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力度。因此,职工代表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素质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2)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具有民主管理能力,能积极参加公司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4)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处事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二)代表产生办法

双代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选举产生由工会组织实施,在本部门职工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方能进行,代表得票数须超过部门职工总数的半数票才能当选,不设“当然代表”,公司领导参加分管部门的选举。

(三)代表名额分配

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参照《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经校工会同意,职代会代表事业编制员工代表的人数为事业编制职工总数的50%,非事遍员工代表人数为非事编员工总数的5%。代表构成中女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30%,普通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30%,青年职工、有学历、有职称的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各代表团划分及具体名额如下表:

各代表团划分及具体名额

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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