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的精神,经公司考核评议,研究确定以下四个部门为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商贸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办公室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商贸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办公室
以上结果于2018年3月30日-4月1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需署名)向人力资源与监控部反映,联系电话:86919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