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关于“享秋日情韵、与健康同行”活动的通知

作者:刘素娟发布时间:2018-10-31浏览次数:277

 各工会小组、部门:

为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促进相互交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分工会开展“享秋日情韵、与健康同行”教职工登山、远足秋游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形式及要求: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在编在岗教职工参与活动。

2、经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工会会员按人均150元、非会员按照60元额度提供活动费,使用须按实际参加活动人数计算。

根据浙教工[2018]6号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秋游活动可委托学校招标入围的旅行社组织,需签订委托协议,在省内范围活动,当日往返,不得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活动。开支范围为租车费、门票、餐费、活动用品(人均不超30元)等,每人每天不超过150 元。若秋游活动仅有餐费支出,用餐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 元。

活动经费使用截止时间为1210日。办理报销时须持相关票据及活动情况表,提供活动报道及活动集体照片发送到公司邮箱hdhq@hdu.edu.cn

请各工会小组在组织活动过程中注意安全。

活动情况表及入围旅行社、具体发票抬头及额度详见附件。

文一公司分工会

                     20181031


2018年“享秋日情韵、与健康同行”活动情况表

工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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