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对各部门工作的考核,全面、客观评价各部门的工作,鼓励先进,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沟通、对等、协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其成员由公司领导担任。具体考核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为公司11个部门的正(副)主任,在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下,结合各个部门的工作属性,由公司领导、部门正(副)主任、员工分别对其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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