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浙江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杭州市《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1〕6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文一公司研究,现就文一公司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公司最低工资标准由2010元调整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二、实施时间: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三、加班工资:加班费核算基数按2280元计算,加班日薪标准:2280元÷21.75=104.83元/日。节假日加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合同变更:自2021年9月24日起,新签合同员工合同工资为2280元。2021年9月24日以前,员工合同工资标准由2010,自动调整为2280元,公司不再因合同工资调整单独安排签署专项变更书。
五、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年度人工预算适时优化调整。
六、临安分公司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相关通知和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杭州文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