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资产管理,摸清家底,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学校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固定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状况。
(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理顺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三)提高管理水平。通过清查工作,提升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和清查方面的信息化水平。
二、清查基准日、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2年8月30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内容。
针对学校本级资产管理系统中入账日期在2022年8月30日之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进行摸底,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三、资产清查工作分工与要求
(一)仪器设备类
各学院、部门进行仪器设备类资产清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为归口管理部门分别对学院清查结果进行复查、审核,并完成相关固定资产的清查报表的编制。
(二)家具类
各学院、部门进行家具类资产清查,公共事务管理处为归口管理部门分别对学院清查结果进行复查、审核,并完成相关固定资产的清查报表的编制。
(三)图书类
各学院、部门进行图书类资产清查,图书馆为归口管理部门分别对学院清查结果进行复查、审核,并完成相关固定资产的清查报表的编制。
四、资产清查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
9月20日前,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并发布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二)自查阶段
10月20日前,学院(部门)组织本学院(部门)人员按系统下发的盘点任务对各自名下的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10月30日前,各学院(部门)完成清查,并将相关材料汇总至各归口管理部门。
(三)核查阶段
2022年11月15日前,设备、家具、图书归口管理部门对各学院(部门)的设备、家具、图书自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并将相关材料汇总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四)总结阶段
2022年11月30日前,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完成总结说明。
附:全校固定资产自查流程和注意事项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16日
附件:
学校固定资产自查流程和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资产管理,摸清家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现所有人员须登录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固定资产自查,请各位教职工能够予以积极配合,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具体流程
1、点击数字杭电“校内应用”列表中的“资产云系统”(或者在浏览器中输入地址https://assetcloud.zj.gov.cn/#/login打开资产云2.0管理系统),用手机号登录,初始密码为手机号末6位,如提示密码错误,可以点击“忘记密码”自行重置密码。
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的“资产管理系统(高校版)”目录下的“资产业务”栏,再点击页面右侧 “资产盘点”下的“个人盘点任务”,显示自己名下的固定资产清单。
2、逐条核对资产信息,如资产信息相符,则点击“盘存”按钮;如有资产数目不符的情况,请在备注中写明原因,并点击“盘亏”按钮,备注原因可写:遗失、被盗、使用单位已变为XXX等。注意,资产存放地点不一致、使用人不一致,但仍旧存放在本学院(部门),先点“盘存”按钮,然后点击“资产业务”中的“资产变动”按钮,发起变动单。如误点盘亏,可以在“盘亏”子目录下点击“删除”撤销。
3、部门资产管理员,可以在“部门盘点任务”中查看整个部门的资产清查情况。若有老师因资产存放地点、使用人不符点击了“盘亏”,但资产仍在本部门存放,请资产管理员帮忙改成“盘存”。
二、注意事项
1、在显示的资产清单页面中,上方可以筛选搜索,中间部分的“未盘点”、“已盘点”、“盘亏”可以看到盘点进程,下方的每页显示数可以修改。
2、资产存放地点、使用人信息不符,但仍保存在本部门的场地或人员名下,算做“盘存”。
3、如资产信息中的“使用单位”为“XXX报废库”之类,则表示该资产已由归口管理部门回收,无需修改,按相符资产进行提交即可。
4、自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及时联系以下人员:
设备归口管理员:周 凯, 电话:86878668;
家具归口管理员:毕 嘉, 电话:86915039;
资产系统管理员:宋昱锋, 电话:87713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