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部办、临安分公司:
根据学校计财处年终决算的有关通知及要求,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年度收支情况,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工作时间安排
1.公司财务报销截至2025年12月22日。(特别提醒:纳入本年度预算的专项维修工程、固定资产采购等支付款项请尽快取得发票,在报销截至日前通过每刻报销进行预约并同步将票据送至财务报销大厅,预算不跨年结转,会影响支付。)
2.各中心、部办、临安分公司内部转账单(如餐费、交通费、文印费、材料费、维修费等)需在2025年12月12日前报公司财务部;需要与学校结算的内部转账单,请各中心务必在2025年12月10日前报公司财务部,以便与学校计财处办理结算。
3.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11日为内部结账、年终结转及决算的时间(不对外报账),2026年1月12日(暂定)起对外办理报账业务。
二、校内专项经费报销
在学校相关专项经费(RCB139901、RCB992502、RCB992504-005、RCB992505-015)列支的费用参照学校决算的通知执行,以上项目若年底存在结余经费,学校将统一收回,请相关部门尽快安排使用。
三、往来票据、往来款项相关事宜
1.预借发票截止2025年12月15日,已预借发票款项尚未到账的,请催促对方单位及时付款。
2.凡有预借收据的部门需将收据于2025年12月15日前交回财务部核销。
3.凡有各种借款(差旅费、备用金等)的部门和个人,须由借款人在2025年12月23日前到公司财务部归还冲销借款,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冲销的,需向财务部递交书面说明(需经中心主任签字)。
四、注意事项
1.发票报销原则上是当年发生当年报账。考虑到实际情况,对于在2025年7月1日后取得,年底未能及时办理报账手续的发票,可延长报销至2026年4月30日。
2.每刻报销时间同步截止。线上审批已完结的报销单,请务必于截至日前将发票等材料送至公司财务部;逾期仍需报销的,请于2026年开账后递交材料至公司财务部。
3.相关负责人及经办人需对收支行为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自觉遵守国家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系列规定,按照《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坚持勤俭办学的通知》(杭电党委〔2025〕32号)要求,坚持“过紧日子”不放松,严禁借各种名目突击花钱,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开支。
4.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部
2025年11月28日


